一級 指標 |
二級 指標 |
評估要素及分值 |
評分標準及辦法 |
分值 |
縣級 自評分 |
市級 復查分 |
省評估分 |
A1 領 導 職 責 |
B1、 “以縣 為主” 管理 體制 (45分) |
C1、縣級政府統籌縣域內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促進縣域內各類教育持續健康協調發展(10分)。 |
縣級政府應切實承擔起統籌縣域內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職責,制定縣域內教育事業改革與發展規劃及年度實施計劃。未制定規劃和年度計劃的扣1-5分;縣域內教育事業未全部由縣統籌管理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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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教育經費由縣統籌管理(10分);確保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順利實施(10分)。 |
縣級財政應足額預算教育經費,及時撥付,由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上級下撥的專項經費縣級財政部門應直接核撥教育部門或中小學校??h級財政沒有足額預算教育經費視情況扣1-5分,經費沒有直接劃撥教育部門或學校的扣5分;縣級政府應制定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實施意見并落實相關工作措施。未制定實施意見的扣5分,相關工作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扣1-5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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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落實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管理體制,教育、人事、編制、財政等部門按照國家和省的規定依法履行好各自管理職能(15分)。 |
按照省教育廳、人事廳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村義務教育教師隊伍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川教[2006]60號)的規定,落實縣級教育、人事、編制、財政部門各自職責。有一個部門職責不符合規定的扣3分;中小學校長的任免權歸屬教育行政部門(應由縣委、縣政府任命的由教育部門提名推薦,參與考察,任命前聽取教育部門意見),沒有做到的扣3-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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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 教育 優先 發展 戰略 地位 (30分) |
C4、確立“科教興縣(市、區)”戰略,把教育工作列入縣級人民政府重要議事日程(10分)。 |
縣級政府應建立定期研究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制度,每年有2-3次專題會議研究教育改革和發展,并及時研究解決影響教育改革發展的重大問題。沒有專題研究教育工作記錄的扣5分,有記錄但研究次數未達2次的扣3分;教育重大問題久拖不決出現一起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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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在研究和制定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時,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并作為基礎設施建設的重要領域(10分)。 |
當地經濟、社會發展五年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中未把教育擺在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的扣1-5分;學校建設未納入當地基礎設施建設計劃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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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6、營造全社會尊師重教良好氛圍,禁止部門對學校亂檢查、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10分)。 |
發生侮辱、毆打教師事件1次扣2分;發生部門對學校亂檢查、亂攤派、亂罰款情況1次扣2分。發生部門對學校亂收費的,該大項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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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目標 責任制 (25分) |
C7、建立縣級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教育工作目標責任制(10分)??h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教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5分)。 |
未建立目標責任制的扣10分;沒有明確縣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教育工作第一負責人的扣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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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8、縣級政府領導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經常深入學校指導工作,幫助學校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10分)。 |
未建立縣政府領導和部門負責人聯系學校制度的扣5分;政府領導和部門負責人未經常深入學校且對學校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未采取措施幫助解決的扣1-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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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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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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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 教 育 改 革 與 發 展 |
B4、 各類 教育 發展 (60分) |
C9、采取有效措施,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15分)。 |
縣級政府應制定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目標任務、實施步驟和政策措施,并納入當地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總體規劃。未制定規劃和政策措施的扣10分,政策措施不力,縣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狀況無明顯改進的扣2-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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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0、按規劃完成“兩基”攻堅任務并切實鞏固提高“兩基”成果,義務教育各項指標穩步提高(10分);建立“三殘”兒童、少年入學保障制度,確?!叭龤垺眱和?、少年接受義務教育(5分)。 |
未按規劃完成“兩基”攻堅任務的扣10分,已實現“兩基”的縣,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畢業率、完成率等指標低于實現“兩基”當年水平一項扣1分,輟學率超過實現“兩基”當年一個百分點扣2分;未建立“三殘”兒童、少年入學保障制度扣2分,三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有一項未達到省政府文件要求的扣1分。義務教育階段入學率、畢業率、完成率、輟學率等有關指標嚴重下滑的該大項計0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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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1、采取有效措施,保障進城就業務工農民子女和“留守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5分)。 |
縣級政府應按照國務院和省政府有關文件要求切實做好相關工作。進城就業務工農民子女與所在城區(縣城)居民子女在接受義務教育時未做到一視同仁的扣2分,未按照省教育廳等部門有關文件要求,切實抓好“留守兒童少年”教育工作的扣1-3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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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制定政策措施,促進中等職業教育與普通高中教育協調發展(20分)。 |
未制定促進兩類高中協調發展政策措施的扣10分,政策措施力度不夠或落實不到位的扣1-5分;未完成中等職業學校招生任務的,每差一個百分點扣1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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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制定發展學前三年教育的規劃和政策措施(2分);幼兒入園率達到規劃目標(1分);各類幼兒園管理規范(2分)。 |
未制定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的扣2分;入園率未達到規劃目標的扣1分;發現一個管理不規范的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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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5、 教育 教學 改革 (40分) |
C14、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切實加強中小學德育和體育、衛生、藝術教育等工作,促進學生全面發展(15分)。 |
縣級政府和學校應按照中發[2004]8號文件的要求,切實加強中小學德育工作。政府工作落實不到位的扣1-5分;學校德育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開展不力扣1-2分;校風差、學生有違紀違法現象的扣1-3分;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對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工作不重視,相應的教育教學活動未開展起來的扣1-5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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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5、積極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等各項改革,切實加強教育科研,全面提高教育質量(15分)。 |
學校未按國家和省的規定開齊課程、開足課時的扣1-5分;未按照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要求開展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扣2分;未按照國家和省的要求推進中小學評價與考試制度改革工作的扣1-6分,其中發生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向學校下達升學指標或學校向教師下達升學指標一起扣2分??h級教育部門未出臺政策鼓勵并積極組織學校開展教研和教育科研活動的扣1-2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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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6、促進公辦教育與民辦教育共同發展,形成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統籌”以及經濟、科技、教育相結合的局面,逐步建設學習型社會(10分)。 |
縣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制定的政策文件中,有違背《民辦教育促進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妨礙或不利于民辦教育發展的扣2分;農村教育應堅持“三教統籌”,有效整合教育資源,在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中沒有推進“三教統籌” 發展政策措施的扣2分,實施工作有差距的扣1-2分;農村中小學特別是中等職業學校應積極開展農村實用技術培訓、職業技能培訓,參與當地新增勞動力和勞動力轉移培訓。培訓工作開展不力的扣1-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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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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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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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 經 費 投 入 與 管 理 |
B6、 投入 與 保障 (65分) |
C17、依法落實縣級教育經費的“三個增長”(15分);確保農村稅費改革后的轉移支付資金(包括市、縣配套部分)總額不低于45%的比例用于教育并逐年有所提高(5分)。 |
“三個增長”有一項未做到扣5分;轉移支付資金用于教育未達到45%的比例扣5分,未逐年提高的扣2分。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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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8、按國家統一規定將中小學教職工工資全額納入財政預算,不留缺口(4分),按月足額發放(2分);對區域內統一執行的應由財政負擔的地方津補貼和社會保障性支出,依法予以保障(4分)。 |
未將中小學教職工工資全額納入財政預算的扣4分,未按月足額發放的扣2分;對區域內統一執行的應由財政負擔的地方津補貼和社會保障性支出,財政未全額保障的扣1-4分。發生拖欠教師工資情況的,該大項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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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9、按照省定生均公用經費標準統籌安排學校公用經費并及時、足額撥付,確保學校正常運轉(10分)。 |
縣級財政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未達到省定標準的扣5分;上級撥付的學雜費和公用經費未全額劃撥給教育部門和學校的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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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0、建立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將維護、改造和建設農村中小學校舍納入社會事業發展和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所需經費納入政府預算(10分)。 |
未納入規劃扣5分;未納入財政預算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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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1、建立、完善資助貧困家庭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和中等職業教育的制度,按規定認真做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兩免一補”工作,切實保障弱勢群體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5分)。 |
縣級政府應建立和完善資助貧困生制度并設立資助貧困生專項資金。未建立資助貧困生制度的扣1分,未設立資助貧困生專項經費的扣2分;“兩免一補”工作中出現一起問題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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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2、“普九”債務從學校剝離,不發生因債權單位或個人追索債務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行為(5分)。 |
“普九”債務未從學校剝離扣5分,發生債權單位或個人追索債務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事件一次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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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3、按規定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3分);采取有效措施,鼓勵和引導社會各界、公民捐資助學(2分)。 |
未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的扣3分;行政區內捐資助學的氛圍不濃、效果不顯著的扣1-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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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7、 教育 經費 管理 (35分) |
C24、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5分),依法向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專題報告教育經費預算、決算情況,接受監督和檢查(5分)。 |
未建立審計和公告制度的扣5分;未向同級人大或其常委會專題報告的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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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5、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和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的要求,編制規范的農村中小學經費預算(5分)。 |
未編制規范的農村中小學經費預算的扣5分,預算不規范的扣2-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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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6、上級財政轉移支付資金按規定安排用于教育,各項教育專項經費、教育費附加等全額用于教育。無截留、擠占和挪用各種教育經費現象(5分)。 |
上級轉移支付資金和各項教育專項經費、教育費附加等未按時撥付給教育的扣3分,城市教育費附加30%未用于職業教育的扣2分。出現截留、平調、克扣、挪用教育經費和學雜費的,該大項計0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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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7、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按照規定的范圍、標準,開支、使用教育經費(5分)。 |
發生一起管理、使用教育經費不規范的問題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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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8、積極創建“規范教育收費示范縣”,建立規范的教育收費制度,教育亂收費現象得到有效治理(10分)。 |
未制定規范的教育收費制度的扣4分,出現一起學校亂收費扣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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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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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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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 辦 學 條 件 |
B8、 學校 布局 (15分) |
C29、行政區內學校布局結構合理(4分);學校規模容量和班額符合有關規定(4分)。 |
學校布局結構應與當地人口和地理環境相適應。布局結構欠合理扣2-4分;班額超過規定人數的班數與全縣總班數的比率每10個百分點扣1分。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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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逐步消除基礎薄弱學校,縮小校際間差距,努力促進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辦學條件的基本均衡(7分)。 |
未制定改造薄弱學校和加強村小建設的規劃扣4分,規劃實施不力,校際間辦學條件存在明顯差距的扣1-3分。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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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9、 校園 校舍 (15分) |
C31、建立完善校舍定期勘察、鑒定和改造工作制度(5分),做到校校無危房,新產生危房及時消除(5分)。 |
未建立完善校舍定期勘察、鑒定和改造工作制度的扣2分,制度未得到有效落實的扣1-3分;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不及時扣1-5分。學?;蛴變簣@使用D級危房的該大項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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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2、中小學校生均占地面積、生均校舍建筑面積達到省定標準(5分)。 |
小學、初中、高中、中職分類分別計算,生均每差1㎡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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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0、 設備 設施 (30分) |
C33、中小學生均圖書達到省定標準(3分),管理使用好(2分)。 |
學校生均圖書達標率(達標校數÷學??倲担┪催_到100%的,每低2個百分點扣1分;管理不規范、使用有差距的扣1-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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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4、中小學設備設施配置達到省定標準(8分),管理使用好(2分)。 |
學校實驗儀器和音、體、美、衛、勞等器材配齊率(配齊校數÷學??倲担┪催_到100%的,每低2個百分點扣1分;管理不規范、使用有差距的扣1-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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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5、推進學校信息化建設,以信息化帶動教育的現代化(5分);按規劃在全縣農村中小學實施現代遠程教育(3分),設備設施配備及管理使用符合規定要求(2分)。 |
學校未普遍運用多種媒體和教學資源進行教育教學活動的扣1-5分;未按規劃全面實施現代遠程教育的扣1-3分,設備設施管理使用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扣1-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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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6、中小學學生宿舍、食堂、廁所、飲用水設施等符合有關規定和安全要求(3分),管理使用好(2分)。 |
學生宿舍、食堂、廁所、飲用水設施等有一項不符合有關規定或安全要求的扣1分;管理不規范、使用有差距的扣1-2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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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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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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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5 隊 伍 建 設 |
B11、 隊伍 結構 編制 (30分) |
C37、中小學教師學歷達標率達到省上規定標準(5分)。小學、初中、高中教師達到???、本科、研究生(含課程進修班)學歷率分別不低于50%、40%、10%(5分)。 |
各類學校教師學歷達標率每低于省定標準1個百分點扣1分;小學、初中、高中教師學歷分別達???、本科、研究生(含課程進修班)的比例,每低于5個百分點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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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8、中小學教師高級、中級和初級職稱的結構比例達到省定標準(5分)。 |
小學、初中、高中、中職教師中職稱結構比例一項不達標扣1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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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9、貫徹落實四川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和實施辦法,將教師編制逐一核定到校(8分);加強中小學編制管理,做好缺編教師及時補充、超編教師妥善分流的工作(7分)。 |
教職工編制未按照省下達的數額分配落實到校的扣6分,機關、事業單位占用中小學編制的扣2分;教師缺編未及時補充的每缺5人扣1分、無超編教師分流措施的扣2分。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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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隊伍 管理 培訓 (40分) |
C40、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聘用制度,嚴格聘用程序和準入制度,明確聘期內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5分);加強對教師政治思想、師德和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的考核(5分)。 |
未全面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和聘用制度的扣1-5分;教師政治思想、師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等情況考核政策、措施不具體酌情扣1-5分。發生教師違法、違紀事件,情節嚴重且造成惡劣后果的該大項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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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1、合理配置教師資源(5分);建立城鎮教師到農村學?;虮∪鯇W校任教服務期和“校對?!?、“師對師”的城鎮對口支援農村學校的制度以及鄉鎮范圍內定期交流輪換制度(5分)。 |
城鄉之間、校際之間教師資源配置欠合理扣1-5分;無對口支援和定期交流輪換制度的扣3分,落實有差距的扣1-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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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2、完善中小學校長負責制,積極推行校長聘任制,嚴格校長任職條件(5分);校長崗位培訓率達100%(2分);校長接受提高培訓的面每年不低于20%(3分)。 |
行政區內中小學未全面實行校長負責制的扣2分,未推行校長聘任制的扣2分,發現校長不符合任職條件一例扣1分;校長崗位培訓率未達100%扣2分;校長提高培訓低于每年20%的扣3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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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3、加強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工作(6分);中小學教師參加規范性培訓和靈活性培訓達到規定學時(4分)。 |
縣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按規定建設中小學教師培訓機構,落實培訓經費,建立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考核和成績登記制度,組織教師參加規定學時的培訓。教師培訓機構建設未達到有關規定要求的扣1-2分,經費不落實的扣1-2分;未建立教師繼續教育考核和成績登記制度的扣1-2分;教師參加培訓未達到規定學時扣1-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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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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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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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6 教 育 管 理 |
B13、 依法 治教 (36分) |
C44、認真貫徹執行教育法律法規和國家及省有關規定,行政區內中小學辦學行為規范,無亂招生、亂辦班現象發生(10分)。 |
行政區內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違規改制或舉辦重點校、重點班的,發現一起扣2分;中小學發生亂招生、亂辦班行為的,發現一起扣2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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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5、各學校依法制定學校章程,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6分)。 |
學校未依法制定章程的扣1-2分;學校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2分,學校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執行不好扣1-2分。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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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6、建立比較完善的決策、執行、監督相結合的教育管理體制和工作運行機制(5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依法對全縣各類教育實行科學管理(5分)。 |
未按照省政府有關文件要求,撤銷鄉、鎮(區)教辦的扣2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機構不健全,內設科(股)室職責不清、運轉不良的扣1-3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小學校管理工作不到位的扣1-5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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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7、教育督導機構和督政、督學制度健全,教育督導工作得到加強(10分)。 |
未建立教育督導機構的扣3分,未按規定配備專兼職督學和督導干部的扣2分;督政、督學制度不健全的扣1-2分;未設立督導專項經費扣2分,未開展對鄉鎮和學校教育工作督導評估的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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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校園 周邊 環境 (14分) |
C48、行政區內學校周邊環境得到綜合治理,形成學校周邊環境齊抓共管的格局(10分)。 |
政府應建立校園周邊環境治理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各有關部門齊抓共管。未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扣5分,一個部門職責履行差扣1分;發現學校周邊亂擺攤點、有網吧、電子游戲廳等一起扣1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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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49、社區、學校之間加強溝通和合作,營造有利于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4分)。 |
社區與學校間沒有制訂溝通合作計劃的扣1-2分;落實不力的扣1-2分。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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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5、 安全 工作 (20分) |
C50、行政區內中小學安全工作實行政府領導負責制(5分),制度健全、責任落實(5分)。 |
未實行中小學安全工作政府領導負責制的扣5分,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無專門機構和相應人員負責安全工作的扣1分,安全工作制度不健全扣1-4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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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1、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和學生安全教育,措施有力,事故隱患處理及時,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障,一年內無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10分)。 |
學校未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和應急機制的扣4分;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措施不力的扣1-2分;存在事故隱患的發現一處扣1分;發生一起安全責任事故扣1分。發生學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該大項計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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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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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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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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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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