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中小學幼兒園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評估標準(修訂稿)
發布單位:德陽市實驗小學
發布人:省語委
作者:省語委
日期:2010-12-08
瀏覽次數:9161
四川省中小學幼兒園語言文字規范化示范校評估標準(修訂稿)
評 估 指 標 |
評 估 要 素 |
實 施 要 求 |
評 分 細 則 |
評 估 方 法 |
自 查評 分 |
主管語委評分 |
省語委評分 |
A組織管理及宣傳 20分 |
A1 組織領導 6分 |
A1.1 機構 健全 2分 |
1、有語言文字工作領導機構,校領導擔任或兼任主任。 2、有常設語言文字工作辦事機構和專兼職工作人員,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覆蓋全校,各年級均有人員分管此項工作。 3、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經費納入預算并??顚S?,每學年達到在校師生員工總數人均2元。 上述三項缺1項扣0.5分,直至扣完。 |
聽取 匯報 查閱 資料 調查 問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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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2 制度 健全
2分 |
1、有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州有關語言文字工作方針、政策、要求等方面的具體意見、措施。 2、對校園用語用字有監督檢查制度,對發現的問題有督促整改措施,有關記錄完整。 3、語言文字工作檔案資料完整,分類妥善管理。 上述三項缺1項扣1分,直至扣完。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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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1.3 列入學校議事日程和精神文明創建內容 2分 |
1、 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年度工作計劃,每學期(年)有專項工作計劃和總結。 2、 每學期至少專題召開1次校級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研究、部署語言文字工作。 3、 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學校精神文明創建和校園文化建設內容,要求明確,措施具體。 上述三項缺1項扣1分,直至扣完。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調查問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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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管理常規 10分 |
A2.1 納入教學管理 2分 |
1、 將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納入素質教育培養目標和教育教學要求,1分。 2、學生用語用字基本功訓練的課時、教材、師資落實,1分。 |
查閱資料 問詢 聽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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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2 納入師資管理 5分 |
1、將普通話水平達標作為教師錄用、聘任的基本條件,并落實,2分;每缺一項,扣1分。 2、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應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學習考核、職務晉級、教學基本功訓練、評優評先的基本內容和條件并落實,3分;每缺一項,扣1分。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調查問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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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2.3 納入學生管理 3分 |
1、將學習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列入學生行為規范的基本要求,并檢查落實,2分。 2、將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應用能力等納入評選三好學生等各類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1分。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調查問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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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宣傳工作 4分 |
A3.1 校園有良好的語言文字宣傳環境 3分 |
1、在校內醒目位置有長期性的宣傳標語0.5分。 2、校行政樓、教學樓、圖書館、食堂、活動場所等主要公共場所設有使用規范語言文字的提示牌,0.5分;缺一處,扣0.2分。 3、校報(刊)、校廣播臺、閉路電視等每年登載、播出宣傳語言文字規范化的文稿或節目累計不少于5次,1分;少一次,扣0.5分。 4、每學期組織全校性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專題宣傳教育活動不少于二次,師生參與面達95%以上,0.5分。 5、有語言文字工作網頁并在學校主頁上有明顯鏈接,內容更新快,0.5分。 |
聽取匯報 查驗資料 實地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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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3.2 認真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 1分 |
1、有可操作性的工作計劃、工作方案和工作總結,0.5分。 2、在校內外開展多種形式的推普宣傳活動,師生參與面達95%以上,0.5分。 |
聽取匯報 查閱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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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校園用語 40分 |
B1 校園用語規范 10分 |
B1.1 教學用語規范 3分 |
師生在課堂教學活動中用語規范,發現一例不使用普通話,不得分。 |
隨機聽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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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2 宣傳用語規范 2分 |
學校廣播、電視播音、演出等宣傳用語規范,發現一例不使用普通話,不得分。 |
實地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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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3 集體活動用語規范3分 |
各類會議、大型活動的主持、發言用語規范,發現一例不使用普通話,不得分。 |
實地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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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1.4 日常工作用語規范 2分 |
1、教師教育學生時用語規范,1分;師生之間交談發現一例不使用普通話,不得分。 2、接待等用語規范,1分;發現一例不使用普通話,不得分。 |
實地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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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師生普通話情況 30分 |
B2.1教職工普通話水平情況 20分 |
1、教職員工100%參加普通話培訓,2分。 2、教職員工100%參加普通話測試,2分。 3、文科教師普通話水平全部達到二級甲等以上,理科教師普通話水平全部達到二級乙等以上,非教學人員普通話水平全部達到三級甲等以上,6分;教職員工普通話水平達標率低于95%,扣3分;教職員工普通話水平達標率低于90%不得評為示范校。 4、屬于一類城市范圍內的學校,教師100%測試達標,且有20%以上的教師達一級乙等,6分;屬于二類城市范圍內的學校,教師98%測試達標,且有15%以上的教師達一級乙等,6分;屬于三類城市范圍內的學校,教師90%測試達標,且有5%以上的教師達一級乙等,6分;達一級乙等人數每降5個百分點減1分。 5、按職工比例的10-20%抽查普通話水平達標情況,4分;抽查人員中普通話水平有滑坡現象的,每發現一例扣1分。 |
實際測查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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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2.2學生普通話水平情況 10分 |
按畢業班學生比例的5-10%抽查普通話水平達標情況,95%普通話水平達到課程標準對說、讀的要求,10分;達標率每降5個百分點減2分; |
隨機閱讀語文課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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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校園用字 25分 |
C1校園用字規范 20分 |
C1.1 教學用字規范 7分 |
1、教師板書、試卷、自編教材、教輔讀物、教學軟件、印發的教學講義等用字規范,4分;每發現一例不使用規范字或漢語拼音使用不規范現象(因教學需要除外),扣0.5分。 2、學生作業、答卷等用字規范,3分;每發現一例不使用規范字,扣0.1分。 |
聽課隨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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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2 宣傳用字規范 5分 |
1、標語、櫥窗、墻(板)報等用字規范,2分;每發現一例不使用規范字或漢語拼音使用不規范現象,扣0.5分。 2、電子屏幕、電視網絡等用字規范,2分;每發現一例不使用規范字或漢語拼音使用不規范現象,扣0.5分。 3、校風、校訓等用字符合規范要求,1分;不符合規范要求,不得分。 |
實地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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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3 各類標牌、印刷物、公章等用字規范 8分 |
1、校名牌用字符合規范要求,2分;不符合規范要求,扣2分。 2、各類標志牌、指示牌用字規范,2分;有不規范字或漢語拼音使用不規范現象,不得分。 3、公文、校報(刊)等印刷物用字規范,2分;公文文頭、印刷體的校報(刊)頭,有不規范字或漢語拼音使用不規范現象,不得分;內文每出現一個不規范字,扣0.2分。 4、公章、獎狀、證書等用字規范,2分;出現一個不規范字,不得分。 |
隨機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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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2學生用字能力 5分 |
學生具 備運用規范漢字的能力 |
1、95%以上的學生能正確分辨其識字范圍內的規范字和不規范字,2分。 2、95%以上的學生能正確書寫所學漢字,字形、筆順規范,2分。 3、95%以上的學生能熟練使用漢語拼音,1分。 |
教學測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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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語言文字成果 15分 |
D1科研工作 7分 |
D2.1 積極開展語言文字科研工作 |
1、近三年有關于語言文字規范的課題研究或教材建設等,其中有一項達到國家級,4分;省級,3分;市級,2分;校級,1分。 2、近三年有發表關于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宣傳報道或論文3篇以上的,3分;2篇,2分;1篇,1分。 |
查驗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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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2各類競賽獲獎 8分 |
積極組織師生參加語言文字各類競賽 |
近三年師生參加各類語言文字競賽獲獎,獲國家級獎勵每項加4分,獲省部級獎勵每項加3分,獲市級獎勵每項加2分,獲區級獎勵每項加1分。 |
查驗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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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特色項目 5分 |
特色項目 |
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特色明顯 |
特色項目單獨申報,不作范圍界定,由學校根據自身工作情況予以提煉,形成特色報告,由專家認定評分。 |
聽取匯報 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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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評估標準滿分為100分+5分,A2.3、B2.2、C1.1、C2.四項幼兒園不查,則幼兒園滿分為75分。自評達到85分以上且有一項特色項目者可申報省級示范校(幼兒園為60分),達90分以上且有兩項特色項目者可申報國家級示范校。
2、不規范字是指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和錯別字。
3、凡扣分項目,所扣總分均以該項分值為限。
4、特色加分項目以學校申報示范校之日起前三年的成果為限。